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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财富2(2 / 2)

“万事开头难嘛!”周可成笑道:“再说了,那些地主也没有我赚得多呀!你想想一百亩地十个农夫,就算是那些农夫一粒粮食都不吃,一年风调雨顺他也就能收两三百石米吧?若是把这十个农夫变成机户,一天出一匹绢,一个月就是三十匹绢,刨掉生丝、人工,卖到倭国去就能换三四百石大米了,种田之利无论如何都是比不过经商做工的,两边较量起来,用不了几年功夫我就能把他们都甩到后面去了!”


“师傅说的是!”小七连连点头,虽然还不是太明白周可成话语中的逻辑,但是对师傅的信任和尊重还是让他连声称是。其实周可成方才说的不过是初中政治课本里面的常识——劳动价值论。即商品的价值是凝集在其中的无差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如果明白了这个道理,就不难看出第二第三产业相对于第一产业{主要是农业}的巨大优势——农业是一个季节性非常强的行业,所以除去农忙季节,在其他大部分时间里农民实际上是处于半失业状态的,自然其从事者的有效劳动时间要远远低于第二和第三产业,单位劳动力的产出自然也要远远低于第二和第三产业的成员。


而明代东南地区的农业人口过剩和土地不均更加剧了这一现象,由于劳动力过剩和土地占有不均,土地占有者在和佃农的博弈中占据了绝对优势的地位,他们轻而易举的占据了土地出产中的绝大部分,而佃农得到的甚至无法维持自己的生存,还要在农闲时节出外打零工才能维持生计。这样就造成了一个恶果:对于土地占有者来说他们无需花费精力改良土壤、改进生产技术,只需要将土地租赁出去然后坐收租子即可;而佃农们也没有资本来改良土壤,改进生产技术,结果就是明的中后期开始,中国的农业生产技术开始逐渐停滞,从事农业的劳动力的单位时间产出也停滞不前,甚至倒退,这就更加剧了整个东亚地区的内卷化。


显然,在这样的环境里,所谓的“资本主义萌芽”不过是一个伪命题。确实在明代东南地区的商品经济颇为繁盛,也出现了新式雇佣劳动生产形式。但是要看到这种新式的生产形式在wāng yáng大海的旧生产关系中不过是沧海一粟,而且即便是赚到钱的工商业者,或者囤积金银进行gāo li dài,或者购置田地,转型为租赁地主,而不是用于扩大再生产。


拜国朝的“应试教育”所赐,周可成大学虽然读的是船舶制造专业,但为了考上大学,在这些初中、高中的政治历史也没少下死记硬背的功夫。当时觉得枯燥无味、面目可憎的东西在穿越之后却变得鲜活了起来:义正言辞的朝廷大臣们、在地窖里塞满银子的缙绅老爷们、被盘剥的奄奄一息的佃农们、虽然作走私买卖,却整日里琢磨着被朝廷招安当官,衣锦还乡买地供儿子孙子考状元光宗耀祖的海贼们,一个个都从历史课本上活脱脱的走了下来。周可成不得不佩服马克思的著名论断“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不管这些人主观上有这样那样的想法,但在实际生活中他们的却好像被某种神秘力量操纵着,按照自己的身份说话办事。周可成不得不承认,除非自己能够建立一个新的体系,否则他就会像历史上那些著名的海商,如汪直、徐海、郑芝龙等人那样,要么被同化,要么就会被消灭。


如果一定要用一句话来描述旧体制的基础那就是封建国家对土地的占有,在这种体制下,土地而非劳动被认为是财富的真正来源,甚至唯一来源。因此土地所有者{皇权}天经地义的应该拥有绝大部分社会财富,而社会中的其他成员无论是农民、手工业者还是商人,都只能拥有分到社会财富中的一小部分,即便其能够拥有大量财富{比如商人},也被认为是不合乎习惯法的。这也是我国古代“士农工商”划分的内在原因,说到底,“士”作为控制着土地的封建国家官僚的主要来源,自然是高踞四民之首,坐享财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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